彬县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彬县位于陕西省咸阳市西北部,属渭北旱塬塬梁沟壑区,版图形似一正写的“人”字。东连旬邑、淳化,南依永寿、麟游,西临长武、灵台,北接甘肃正宁,为连接秦陇的咽喉要道,在咸阳市发展总体框架中处于“尾翼”位置,地理位置比较特殊,区位优势相对明显。泾河自西而东斜贯其中,境内流长104公里,将全县分为南北两塬一道川。全县总面积1183平方公里,辖8镇8乡,292个行政村。全县平均海拔1108米,平均气温9.7℃,昼夜温差11.7℃,年均降水量579毫米,无霜期180天,属典型的大陆性暖温带半干旱气候。彬县境内大小河流12条,可开发利用水能源1.2万千瓦。地下矿藏主要有煤炭、陶土、石英砂等10多种,其中煤炭储量32.6亿吨,跨越彬县、长武两县的彬长煤田是陕西省第二大煤田。煤区原煤埋藏浅、储量大、煤层厚、煤质好,既是优质的动力用煤和气化用煤,也是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环保煤。2006年,彬县辖8个镇、8个乡:城关镇、北极镇、新民镇、龙高镇、小章镇、永乐镇、义门镇、水口镇、香庙乡、炭店乡、西坡乡、车家庄乡、韩家乡、底店乡、太峪乡、新堡子乡。